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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北居民有福啦!多条道路即将开工……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  2022-02-08 21:22

[摘要] 近日,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发布多条关于洋西片区道路配套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

近日,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发布多条关于洋西片区道路配套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包括城常路北侧(洋西片区四期)周边道路配套工程(规划二路)项目、城常路北侧(洋西片区四期)周边道路配套工程(山兜路、书院路)项目、城常路北侧(洋西片区四期)周边道路配套工程(规划一路及周边绿化配套工程)项目。

城北居民有福啦!多条道路即将开工……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权

给莆田市城厢区八达市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作为城常路北侧(洋西片区四期)周边道路配套工程

(规划二路)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

城厢区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给莆田市城厢区八达市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城常路北侧(洋西片区四期)周边道路配套工程(规划二路)项目建设用地的请示》(莆城自然资文〔2021〕251号)等报件材料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从莆田市土地储备中心洋西片区地块收储地洋西片区改造(一期)莆国用(2008)第N2008163号中划拨150.36平方米、洋西片区改造(一期)莆国用(2008)第N2008164号中划拨5309.12平方米、洋西片区改造(二期)莆国用(2009)第N2009249号中划拨2772.98平方米、城厢区2014年度第4批次洋西片区四期收储地(闽政地〔2015〕32号)中划拨2905.45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给莆田市城厢区八达市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城常路北侧(洋西片区四期)周边道路配套工程(规划二路)项目建设用地,用地面积11137.91平方米。

二、该宗地土地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用地单位在取得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应严格依照城厢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该片区详细规划进行建设,未经有权一级政府批准,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

三、该宗地属行政划拨性质,未经有权一级政府批准,不得转让、出租和抵押。

四、若今后国家、省重点工程和市政设施等社会公益事业项目建设需要使用该幅土地时,政府可依法提前收回其建设用地使用权,并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补偿。

五、用地单位在取得该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应在一年内动工,两年内完成用地范围内规划的全部项目建设;若未按规定进行投资建设,政府可依法无偿收回其建设用地使用权。

六、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具体手续,由你局负责办理。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30日

城北居民有福啦!多条道路即将开工……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给莆田市城厢区八达市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作为城常路北侧(洋西片区四期)周边道路配套工程

(山兜路、书院路)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

城厢区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给莆田市城厢区八达市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城常路北侧(洋西片区四期)周边道路配套工程(山兜路、书院路)项目建设用地的请示》(莆城自然资文〔2021〕252号)等报件材料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从莆田市土地储备中心洋西片区地块收储地洋西片区改造(一期)莆国用(2008)第N2008164号中划拨550.26平方米、洋西片区改造(二期)莆国用(2009)第N2009249号中划拨3119.24平方米、洋西片区改造(二期)莆国用(2009)第N2009250号中划拨1555.58平方米、城厢区2014年度第4批次城市建设用地(闽政地〔2015〕32号)中划拨3780.49平方米、城厢区2016年度第1批次城市建设用地(闽政地〔2016〕189号)中划拨516.80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给莆田市城厢区八达市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城常路北侧(洋西片区四期)周边道路配套工程(山兜路、书院路)项目建设用地,用地面积9522.37平方米。

二、该宗地土地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用地单位在取得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应严格依照城厢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该片区详细规划进行建设,未经有权一级政府批准,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

三、该宗地属行政划拨性质,未经有权一级政府批准,不得转让、出租和抵押。

四、若今后国家、省重点工程和市政设施等社会公益事业项目建设需要使用该幅土地时,政府可依法提前收回其建设用地使用权,并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补偿。

五、用地单位在取得该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应在一年内动工,两年内完成用地范围内规划的全部项目建设;若未按规定进行投资建设,政府可依法无偿收回其建设用地使用权。

六、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具体手续,由你局负责办理。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30日

城北居民有福啦!多条道路即将开工……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给莆田市城厢区八达市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作为城常路北侧(洋西片区四期)周边道路配套工程

(规划一路及周边绿化配套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

莆田市城厢区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给莆田市城厢区八达市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城常路北侧(洋西片区四期)周边道路配套工程(规划一路及周边绿化配套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的请示》(莆城自然资文〔2022〕2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从莆田市土地储备中心洋西片区地块收储地洋西片区改造(一期)莆国用(2008)第N2008164号划拨7999.57平方米、洋西片区改造(二期)莆国用(2009)第N2009249号划拨38480.77平方米、洋西片区改造(二期)莆国用(2009)第N2009250号划拨568.92平方米、城厢区2014年度第4批次洋西片区四期收储地(闽政地〔2015〕32号)划拨242.74平方米给莆田市城厢区八达市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城常路北侧(洋西片区四期)周边道路配套工程(规划一路及周边绿化配套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用地面积47292平方米。

二、该宗地土地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用地单位在取得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应严格依照城厢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该片区详细规划进行建设,未经有权一级政府批准,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

三、该宗地属行政划拨性质,未经有权一级政府批准,不得转让、出租和抵押。

四、若今后国家、省重点工程和市政设施等社会公益事业项目建设需要使用该幅土地时,政府可依法提前收回其建设用地使用权,并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补偿。

五、用地单位在取得该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应在一年内动工,两年内完成用地范围内规划的全部项目建设;若未按规定进行投资建设,政府可依法无偿收回其建设用地使用权。

六、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具体手续,由你局负责办理。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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