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莆田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秋季荔城区、城厢区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莆教[2015]26号)等要求,结合城厢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莆田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秋季荔城区、城厢区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莆教[2015]26号)等要求,结合城厢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招生原则
1、信息公开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政策、范围、程序、录取等招生信息。
2、免试就近入学原则。遵循户籍所在地,“划定片区,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剩余学位实行电脑随机派位以及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原则。
3、规范招生原则。严格按照教育部门规定时间招生;严格控制办学规模及班生额,班生额原则上按照省定标准(小学45人、中学50人)执行。若由于客观原因超班生额的,人数不超过省定标准的10%。
二、招生对象
小学:本区户籍或暂住在城厢区符合政策要求、符合义务教育法规定入学年龄的适龄儿童,即2015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入学年龄统一为2009年8月31日(含)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初中:本区户籍或暂住在城厢区符合政策要求的2015年小学毕业生。
三、公办学校招生片区
1、小学。
城区小学:
筱塘小学招收户籍在凤凰山街道筱塘、月塘、新塘社区的适龄儿童;
南门学校小学部招收户籍在凤凰山街道南门社区以及朱坑、白洋、林桥村的适龄儿童;
中特小学招收户籍在凤凰山街道南园社区及中特小区和三和观天下小区的适龄儿童;
太平小学招收户籍在龙桥街道街道太平、龙德井社区的适龄儿童;
兴安小学招收户籍在龙桥街道街道兴安社区的适龄儿童;
延寿小学招收户籍在龙桥街道街道延寿村的适龄儿童;
逸夫实验小学招收户籍在龙桥街道街道北磨、下磨社区的适龄儿童及莆田学院南区教职工子女;
区实验小学招收户籍在龙桥街道街道泗华村、洋西村及万辉社区的适龄儿童;
区第二实验小学招收户籍在霞林街道棠坡、肖厝村(社区)的适龄儿童;
沟头小学招收户籍在霞林街道沟头、莆糖社区的适龄儿童;
下黄小学招收户籍在霞林街道下黄、顶墩村的适龄儿童;
霞林学校招收户籍在霞林街道霞林、屿上村以及祥和山庄的适龄儿童;
木兰小学招收户籍在霞林街道木兰村的适龄儿童;
坂头小学招收户籍在霞林街道坂头村的适龄儿童,铁岭教学点招收户籍在霞林街道铁岭村的适龄儿童。
华亭、常太、灵川、东海镇农村小学按行政村招生。
2、初中。
城区中学:
南门学校中学部招收户籍在凤凰山街道南门、南园社区以及户籍在霞林街道莆糖、沟头、棠坡、肖厝、顶墩、下黄社区(村)小学毕业生;
文献中学招生收户籍在龙桥街道太平、下磨、北磨社区及凤凰山街道龙德井、筱塘、新塘、月塘、朱坑、白洋、林桥社区(村)小学毕业生;
霞林学校招收户籍在霞林街道霞林、木兰、坂头、屿上、铁岭社区(村)以及莆田西片区小学毕业生;
莆田三中招收户籍在龙桥街道龙桥、兴安、泗华、延寿、洋西和万辉社区(村)小学毕业生。
华亭、常太、灵川、东海镇小学毕业生按户籍所在地划片就近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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